中新網吉林新聞7月18日電 (譚偉旗 李國釗)近日,榆樹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案件,據(jù)悉,二十多年前,22.5畝地還是荒地與臭水塘,村委會便讓郭某承包,從此之后,郭某的家人們便扎根于此,吃苦受累挖成魚塘,蓋房建養(yǎng)豬場,修路、架電路,四周栽下七百多棵樹。在郭某眼里,這一方水土滿是全家人的心血,如今卻要易主,他實在難以接受。
2023年,村委會通過吉林省某交易中心,將涉案的22.5畝水面經營權公開競價流轉。原告劉某競拍成功,2025年與村委會簽《產權交易合同(水面)》,承包期40年,費用也已繳清。劉某取得經營權后,發(fā)現(xiàn)郭某強占水面,多次要求交還無果,遂起訴至法院,要求郭某停止侵害、排除妨害、賠償費用。
辦案法官在第一次現(xiàn)場勘察、拍照、測面積、清查樹木后,他心里有了底:這案子急不得,得慢慢捋,“望聞問切”,缺一不可。
在后續(xù)的溝通中,辦案法官了解到兩個關鍵的信息,劉某沒養(yǎng)殖經驗,競拍只是一時興起,如今略有悔意,卻想借著糾紛撈些補償;郭某二十多年投入太多,塘里去年還投了兩萬多魚苗,房屋、豬舍、路、樹都是心血,讓他拱手相讓,實在難舍。
二次開庭時,法官采取“背對背”調解。幾番協(xié)調下,郭某與劉某終于厘清了其中的利害關系,后經村民委員會同意,雙方達成和解協(xié)議,劉某將魚塘轉包給郭某,郭某分兩期支付轉包費。
調解成了,原被告和村書記握著法官的手激動不已。一場二十余年心血引發(fā)的糾紛,在法官的巧調下,化干戈為玉帛,讓這方魚塘,繼續(xù)承載生活的希望,而非矛盾的深淵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