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吉林新聞2月20日電 (譚偉旗 太成華)近日,龍井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。
據悉,原告郭某通過案外人介紹,到被告某建設公司的施工地干活。當時,施工地室內環(huán)境昏暗且沒有任何安全設施,原告郭某施工過程中不慎從二樓墜落至一樓,導致胸椎骨骨折,身體大面積挫傷,司法鑒定機構鑒定評定為8級傷殘。
長期住院治療讓原告郭某身心受到極大損害,被告某建設公司以工人投保了工人意外傷害險為由,把賠償事宜都推到保險公司,但保險公司未能及時理賠,導致原告本不富有的家庭雪上加霜。
主審法官了解案情后,緊扣案件爭議焦點,立即與原被告從法、理、情多方面進行溝通,第一時間安排開庭,該案現已審理終結。
法官提醒,近年來,勞務用工市場部分領域規(guī)范仍存在一定欠缺,有待于進一步完善。該案給建設單位及時敲響警鐘,工地施工環(huán)境錯綜復雜,建設單位作為施工組織者,有義務提供安全的施工環(huán)境并做好安全防護措施,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(fā)生。
下一步,該院將進一步筑牢司法為民意識,用法治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,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,讓司法有力度更有溫度。(完)
(來源:中新網吉林)
(編輯:王思博)